bob体育在线投注关于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0-01浏览次数:10

沪音院教字【2019】第100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班学生征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本市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所隶属的教学部门需结合实际,为已被确定为预定兵对象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开辟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答辩评审,且答辩评审合格,可按同届毕业生同期发放毕业证书。

二、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可提前论文答辩:

1. 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需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符合毕业成绩标准。同时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

2. 经批准其入伍的区政府征兵办确定为预定兵对象;

3. 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 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后毕业证发放工作流程

1. 确定要按同届毕业生同期发放毕业证的应征入伍毕业班学生,由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与区征兵办、校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2. 由学生入伍地所在区征兵办,负责与学生入伍后所在部队联系,跟踪了解学生入伍后表现,在部队时间满足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后,由批准其入伍的区征兵办填写其《实习鉴定表》,完成实习鉴定,并及时返还学校;

3. 学校在收到实习鉴定表之后,审核完成该生毕业前的所有毕业手续,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

4. 毕业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视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