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科研项目的推荐申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沪教委科20212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校(单位)于813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和《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请登录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系统https://huoban.shedf.org.cn在线填报后导出)报送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hedf1993@126.com,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思想政治类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茶陵北路211号楼101C室),电子文本发送至deyuzhongxin@126.com

    本通知的电子稿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市教委联系人:姜冠成,联系电话:23116822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华彪、余瑾芳,联系电话:6232618262326188

    思想政治类项目联系人:车车,联系电话:64163885


    附件:1.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

    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76

    附件1

    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

    单位:项

    单位

    申报名额

    复旦大学

    12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3

    上海交通大学

    1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9

    同济大学

    12

    华东师范大学

    6

    华东理工大学

    6

    上海外国语大学

    2

    东华大学

    4

    上海财经大学

    4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9

    上海大学

    6

    上海中医药大学

    3

    上海师范大学

    4

    上海理工大学

    1

    上海海事大学

    2

    上海海洋大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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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海戏剧学院

    2

    上海体育学院

    2

    华东政法大学

    2

    上海电力大学

    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

    上海开放大学

    1

    上海电机学院

    1

    上海政法学院

    1

    上海商学院

    1

    上海海关学院

    1

    上海社会科学院

    2

    上海科技大学

    2

    上海纽约大学

    1

    上海健康医学院

    1

    上海公安学院

    1

    市教委推荐

    4

    合计

    129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曙光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 请 者:

    单位名称:(盖章)

    Line 2请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简 表

    项目名称


    研究类别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性质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实验发展

    起止年月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请金额

    万元

    密 级

    机密 □秘密 □内部 □一般

    学科领域

    学科名称1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学科名称2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年月

    年 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士授予单位、时间


    硕士授予单位、时间


    博士授予单位、时间


    博士后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部门


    部门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E-Mail


    主要研究内容及意义












    (限100字)

    一、立论依据

    项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和可行性分析

    3.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4.计划进度

    三、研究基础

    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工作成绩

    四、申请者简介

    申请者学历(应注明学位论文名称及导师姓名与工作单位)和研究工作简历,获得科研成果、荣誉称号,发表的著作、论文名称(应注明出处)

    五、预期研究成果

    预期的研究成果、考核指标及提供成果的形式

    六、经费预算

    科研经费投入

    申请金额(元)


    科研经费支出

    预算科目

    金额(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直接费用

    会议费



    差旅费



    小型仪器设备费



    材料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用



    劳务费

    劳务性费用



    助研津贴



    专家咨询费



    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



    合计



    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称

    分工

    签章








































































    八、申请者正在承担的其他研究项目

    包括国家级、各部委、省市的任务等的名称、任务来源、起止年月、负责或参加等情况


    九、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






    行政领导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意见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意见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714日印发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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