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届毕业研究生:
因教学安排调整等原因,原定3月3日-3月10日毕业生登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完成教师指导意见流转,现调整为3月3日-3月17日完成。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年2月15日